在芝加哥的時候,嘗試對美國的廣告做初步的觀察研究。
結論很簡單:廣告超多字。
在地鐵的平面廣告都是以文字為主;此外,電視廣告裡的話也是多到令人煩躁。
當時看電視時會想,一直花時間不停地說說說說,想把產品的好處都說盡,
但美國人真的都聽進去了嗎?
今天偶然看到有網誌介紹美國的廣告歷史發展,
才驚覺在過去的廣告史中,是從文案為主軸的合作方式,演變到美術文案共存的生態。
也不得不承認,美國廣告在文案上面,的確不乏強而有力的文字!
於是我們想想,為何東方的廣告卻有著不一樣的生態呢?
是歷史的淵源嗎?
還是東方人的生活節奏快,相較於西方人,不願意花時間閱讀?
有待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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